第四版:天下总第2368期 >2021-09-03编印

广电总局: 不得播出偶像养成类节目
刊发日期:2021-09-03 阅读次数: 作者:admin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2日发出通知,要求广播电视行业坚决抵制违法失德人员,坚决反对唯流量论,不得播出偶像养成类节目,坚决抵制不良“饭圈”文化,坚决抵制泛娱乐化,杜绝“娘炮”等畸形审美,坚决抵制高价片酬,切实加强从业人员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