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版:专刊总第2367期 >2021-08-31编印

“生态环境保护——惠民人大代表在行动”倡议书
刊发日期:2021-08-31 阅读次数: 作者:admin

全县各级人大代表:

为深入贯彻县委关于坚决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相关要求,营造“环境保护—惠民人大代表在行动”的浓厚氛围,县人大常委会向全县各级人大代表倡议:

一、发挥表率作用,争做环境治理的先行者。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示范带头作用,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践行者。从现在做起,从自我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努力提高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主动承担起推进全县生态文明建设的主体责任。带头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做到绿色出行、垃圾分类、重复利用生活用品。引导动员身边群众自觉参与生态环境保护,汇集起生态环境保护的强大力量,让我们生活的家园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

二、发挥主体作用,争做生态文明的宣传者。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以《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带头宣传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意义,把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环境保护各项政策送到千家万户。深入宣传企业污染达标排放,推动绿色企业创建;深入宣传合理使用农药,促进耕地保护;深入宣传水域保护,加大植树造林力度,守住绿水青山。努力营造人人关心环保、参与环保的良好氛围。

三、发挥职能作用,争做环境保护的监督者。全县各级人大代表要把巩固环境整治成果、维护惠民县国家卫生县城形象作为基础工程常抓不懈,争做环境保护的监督员,确保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落地落实。通过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依法履职,督促环保问题整改贯彻落实;通过深入乡村察看垃圾处理、水源保护、畜禽养殖等,特别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督促环保措施落实,找到问题和不足,形成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县人大常委会将对相关意见建议及时转交办理、随时跟踪督促,努力形成“环境保护—惠民人大代表在行动”强大合力。

各位代表:“生态环境保护功在当代、利在千秋”。让我们迅速行动起来,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有效的工作,携手同心,为加快“五个惠民”建设贡献人大力量。


惠民县人大常委会

2021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