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版:综合总第2365期 >2021-08-24编印

麻店镇坚持融情于法、法情结合工作思路
化解矛盾纠纷构建和谐社会
刊发日期:2021-08-24 阅读次数: 作者:郑海涛 王宁

日前,辛店镇刘某将一面印有“精法巧调、求和促稳”的锦旗送到麻店镇司法所工作人员的手中,感谢他们快速帮助自己解决了纠纷。

辛店镇刘某与麻店镇郗某于2019年相识相恋,至2020年初,经双方家人商定后两人订婚,刘某向郗某支付彩礼39600元。后两人在相处过程中频繁发生矛盾,导致双方感情破裂,双方分手后刘某向郗某索要订婚礼金,双方未能达成一致,刘某遂将郗某起诉至法院。

麻店镇司法所在接收法院案件调解要求后,第一时间拨打双方电话了解详情,但因双方情绪比较激动,初步调解工作未能取得成效。随后,工作人员转变思路,边走访了解情况、边疏通化解,结合《民法典》,明确点出双方存在的问题,并站在双方视角入情入理的进行分析劝解,最终实现郗某退还礼金23600元。

麻店镇坚持融情于法、法情结合工作思路,锚定问题关键点,全力推动矛盾纠纷化解。

今年5月初,麻店镇堤口王村李某华与邻居李某国因多年前往事发生口角,后双方从拉扯演变成了打架事件,造成李某国下颌骨骨折,双方就人身损害赔偿问题各执己见无法达成一致,无奈之下双方来到麻店镇司法所寻求帮助。麻店镇司法所第一时间安排调解员通知双方人员到场参与调解,但由于双方对赔偿金额分歧太大,且双方当事人在现场情绪不稳定,伴随一句句争吵与口角,当事人李某国表示如不赔偿便要起诉后,便愤然起身离场,首次调解不欢而散。

“首次调解失败后,我们并没有急于开展再次调解,而是深入厘清问题破解关键点,转变调解方式,先重点做好李某华一方的思想疏导工作,借以《民法典》中‘人身损害赔偿’相关法条规定作为化解攻坚手段,从中间人的角度出发,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予以讲清讲明事件起诉发展后果,从而促进问题化解。”麻店镇司法所长李成花说道。

通过10多天的劝导、沟通,李某华诚恳表示对自己的冲动行为非常后悔,向李某国真诚道歉,并愿意一次性赔偿五万元作为李某国的医疗、护理、营养等费用。李某国也表示对李某华谅解,双方在麻店镇司法所调解室内,自愿签订调解协议,握手言和,问题圆满化解。

在情与法的劝说中,麻店镇司法所工作人员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不仅保障了当事人的权益,更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近年来,麻店镇加大普法宣传力度,通过发放宣传册、入户走访等方式,引导教育广大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切实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构筑坚实的“第一道防线”。积极组织镇、村干部对辖区内矛盾纠纷进行拉网式排查,及时建立台账,做到矛盾纠纷底数清、情况明。特别是对土地纠纷、产权纠纷、邻里纠纷等矛盾纠纷及时予以处理,认真做好化解工作,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

麻店镇将依托“全科大网格”社会综合治理平台,进一步健全“麻上办”信息化智能管理系统,积极探索“闭环治理”工作机制,持续完善“大网格+警务+调解+党建”治理模式,充分发挥专职调解员、村干部、网格员、公安干警在调解工作中精准作用,切实提升社会治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