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版:新闻总第2365期 >2021-08-24编印

践行“口罩文明” 筑牢疫情防控防线
刊发日期:2021-08-24 阅读次数: 作者:刘杰

当前,新冠肺炎国际疫情形势复杂多变,戴口罩是预防呼吸道传染病的重要举措,可以有效降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风险。连日来,我县加强公共场所疫情防控措施,倡导市民践行“口罩文明”。

在信誉楼购物超市,记者看到,顾客在进入超市时都要佩戴好口罩,并出示健康码,只有绿码才能进入超市购物。

“作为一个公共场所,为了给顾客营造安全放心的购物环境,凡进入信誉楼的顾客,均需要规范佩戴口罩,进行消毒测温并出示健康码,如未佩戴口罩,顾客也可在门口的口罩购买点自行购买,顾客进行科学规范的佩戴口罩,保护了自己,也保护了他人,为健康防疫筑牢安全防线。”县信誉楼培训部经理卢宁说道。

战“疫”还未结束,针对少数市民安全防范意识松懈、不规范佩戴口罩的现象,县院感质控中心专家提醒广大市民,在公共场所要规范佩戴口罩,保护自己、保护他人。

“大家在公共场所,一定要佩戴好口罩。在商场、超市、电影院,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包括公共汽车、高铁、飞机,同时乘坐密闭式电梯,或者到医院就诊、陪护,在人员密集的露天广场、公园,或者是在餐厅食堂,在非进食状态时都要佩戴好口罩。选择口罩时,一定要选择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外科口罩等防护口罩。要正确佩戴口罩,佩戴口罩时,金属条压在鼻夹部,深色面在外面,浅色面在里面。鼻夹处要压紧压实,要用口罩完全包裹口、鼻和下巴。口罩潮湿或脏污时、损坏时要立即更换。每个口罩的佩戴累积时间不超过8个小时。去医院以及乘坐跨地区的公共交通工具时,不建议重复使用口罩,需要重复使用的口罩,不用时,建议挂在清洁、干燥、通风的地方。外出时备用口罩,要放在清洁的袋子里。废弃的口罩要丢弃在废弃口罩回收桶内,建议广大市民朋友们,家中都要储备少量的防护口罩,以备不时之需。”县院感质控中心主任副主任护师付静建议。

为进一步指导公众场所人员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制定了《惠民县公众和重点职业人群戴口罩指引(2021年8月版)》,督促广大市民积极践行“口罩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