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版:综合总第2364期 >2021-08-20编印

我县严厉整治 城区乱停乱放行为
刊发日期:2021-08-20 阅读次数: 作者:郑海涛 徐倩 李捷

为进一步改善城区面貌,打造优美整洁的城区环境,根据市纪委《关于开展停车管理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结合县城管领域停车管理实际,8月17日,县综合执法局联合交巡警大队、交通运输局集中行动,整治城区范围内的乱停乱放行为。

此次行动对城区文安东路、文安西路、南环东路、闫北路等重要路段的违法停车、非法占用公交站点、非法占用非机动车道及人行道进行集中整治,共查处违规设置障碍物75件。

公共停车位是社会公共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滨州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设置障碍物等形式来占用社会公共资源,从事非交通活动。对违规设置障碍物占用停车位的,由综合执法机关对占道经营物品先行暂扣,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从重做出行政处罚,对阻挠妨碍执行公务的人员,由公安机关依法治安处罚。我县将加大整治力度,继续保持整治常态化、规范化,给居民营造文明、有序、整洁的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