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版:新闻总第2327期 >2021-04-02编印

整合资源,建章立制,壮大力量,强化考核
我县打造非诉讼纠纷化解新模式
刊发日期:2021-04-02 阅读次数: 作者:郑海涛 周 洁

2020年以来,我县突出整合资源、建章立制、壮大力量、强化考核“四项”措施,形成平台一体化、运行规范化、队伍专业化和化解实效化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

我县整合资源,推动综治中心、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等“六中心合一”,成立惠民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集综合指挥、诉讼服务等六大功能于一体,法院、信访等入驻中心,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派员值班,人民调解、行政复议等方式充分整合,采取“窗口化、一站式”服务,设置专门接待人员,对矛盾纠纷做到“统一受理、分流处理、限期办理”,保证矛盾纠纷“一站式”闭环解决。

我县建章立制,成立集约化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协调机制,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司法行政主管、以非诉为中心、各部门协同配合、全社会齐抓共管”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良好格局。出台诉调对接、访调对接的多项意见,保障多部门协调对接。按照《惠民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管理机制》,统筹各调委会人员,推动多元化解运行规范化。

我县不断壮大力量,投入资金150万元,对平台进行升级改造。每年安排专项经费30万元,保障平台正常运转;每年安排财政预算320万元,用于县、镇专职人民调解员工资发放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费发放。投入10万余元打造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文化长廊。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县中心配备专职调解员8名、为14个镇(街道)配备专职调解员42名,实现了县、镇专职人民调解员全覆盖。组建成立调解专家库,51名专家涵盖各领域、行业,保障纠纷调解队伍专业化。

我县强化考核,出台《专职人民调解员案件补贴标准及评审暂行办法(试行)》,实行“基础工资+案件补贴”模式,有效提高调解员工作积极性。对各级调委会调解情况实行季通报制度,并跟踪督促落实。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纳入全县法治建设考核,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参与矛盾化解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目前,全县非诉讼方式化解矛盾纠纷4000余件,法院受理各类案件数同比下降3.2%,可防性案件数同比下降19.6%,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初显成效,有力维护我县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