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民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根据惠民县人民政府县长刘卫忠的提请,于2021年1月25日决定任命:
卢芳为县司法局局长;
于立森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王金周为县水利局局长;
王德江为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免去:
于立森县司法局局长职务;
张永军县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
王金周县审计局局长职务。
现予公告。
惠民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