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以往的医保药品目录调整过程中,一款药品一般只有两种命运,直接调出或者原价格继续保留在目录内。所以,很多以前进入目录的药品,价格从来没有变过。
在今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谈判中,首次对之前已经在目录内药品,进行降价谈判。针对已经在医保目录内的药品进行谈判,国家医保局有严格的遴选标准,价格或费用偏高、临床效果差、成本已经发生变化等条件。最终对14个目录内药品进行重新谈判,其中包括8种西药、6种中成药。经过谈判,14种药品均谈判成功并保留在目录内,平均降价43.46%,树立了原目录内药品也需不断提升经济性的鲜明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