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版:法制总第2289期 >2020-11-13编印

县检察院为民解忧传递司法温情
一纸和解协议了却三方心事
刊发日期:2020-11-13 阅读次数: 作者:admin

近日,县人民检察院对一起拟不支持监督申请的裁判结果监督案件,促使三方和解,有效化解了矛盾纠纷。

外出务工摔伤,官司打散人情

2018年8月,孙某等四人由赵某组织,在为张某母亲李某建房施工过程中摔伤,李某、赵某、张某共计支付医疗费近三十万元。其他三人伤情较轻,而孙某骨折伤重难愈,需再次住院治疗。

因对二次治疗费用支付问题发生分歧,孙某将李某、赵某、张某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后判决李某作为雇主承担主要责任,赔偿孙某治疗费用40%;孙某、赵某、张某承担次要责任,各承担20%。孙某认为赵某、张某推卸责任,将主要赔偿责任转嫁给执行能力明显不足的李某,故对法院判决不服,在申请法院再审被驳回后,向县检察院申请监督。

审慎细致调查,将心比心办案

受理案件后,承办检察官调阅了原审卷宗,向相关部门调查核实涉案建设工程、责任分配依据等情况,认为原审判决并无不当,可以作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结案。

若案件就此办结,合法合理合规定,但矛盾却依然存在。孙某因此次事故不但收入锐减,还因治疗负债,腿部、手臂多处骨折仍需继续康复治疗。其家中父母年迈,孩童尚幼,孙某从家里的“顶梁柱”变成了“无底洞”,巨大的经济压力和心理落差,使得这个坚强的中年男子变的消极悲观,时常无奈无助地流泪。而年近八十岁的李某,就居住在建设不到一半的“新房”旁边,尚未建成的主体工程,没有进一步加固,坠落的过梁坍塌下来,悬在一层楼板上,一旦遇到恶劣天气,松动的过梁、檩条就有坠落的危险,李某每天提心吊胆。

合法合情合理,案结事了人和

考虑到该案的特殊情况,为有效解决当事人面临的问题和困难,承办检察官多次与孙某、张某和李某以及赵某沟通交流,了解他们对案件的处理意见。经过耐心细致地释法说理,孙某表示服判息诉,但是对案件执行以及后续医疗费用有所担忧;张某考虑到母亲李某的居住环境,希望能早日解决纠纷,但受经济条件所限,不知该如何处理;赵某承接工程但没有获利,发生事故后,他积极垫付资金予以救治,对孙某的诉讼行为心存芥蒂,因医疗费的分担问题与张某也产生了隔阂,对案件执行以及孙某后续医疗费用持排斥态度。

承办检察官了解三方意愿后,结合前期他们为孙某垫付医疗费、孙某的后续医疗费、伤残情况以及他们应承担的赔偿比例,帮助他们综合分析各自应该承担的赔偿比例和实际金额。经多次充分地沟通协商,最终商定李某、张某、赵某分两次赔付孙某70000元了结该案。近日,第一次赔偿款33000元一次性赔偿到位,缓解了孙某的燃眉之急,也减轻了李某、张某、赵某的执行压力。款项到账后,孙某拄着双拐到县检察院致谢。

此案是检察机关为民司法化解矛盾的一个缩影,既维护了生效裁判的既判权威,又化解了社会纠纷,避免三方陷入诉累,达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