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版:综合总第2286期 >2020-11-03编印

我县推出“工会+仲裁”调解机制
促劳动争议高效化解
刊发日期:2020-11-03 阅读次数: 作者:郑海涛 刘云峰 何贻峰

 近日,惠民经济开发区某企业职工田某某在工作中不慎受伤,鉴定伤残等级为七级,因工伤待遇问题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县总工会、县人社局仲裁院主动与申请人、单位代理人联系,在合法、自愿的基础上达成调解意见,单位为其支付工伤待遇17万元。

今年以来,县总工会积极发挥职能优势,创新举措充分整合调解资源,拓展调解方法,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为矛盾纠纷调处提供多元化渠道。县总工会以保护工伤职工权益为出发点,联合县人社局仲裁院,以联合调解中心为载体,改革创新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机制,妥善处理劳动争议工伤待遇案件,圆满化解矛盾纠纷。

“‘工会+仲裁’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在我县的先行先试初见成效,为劳动者表达诉求和维护权利提供多途径、多层次纠纷解决渠道,对于化解劳资纠纷,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优化营商环境,维护社会稳定有重要意义。”县总工会相关负责人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