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版:新闻总第2286期 >2020-11-03编印

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 举行第四十次会议
刊发日期:2020-11-03 阅读次数: 作者:admin

 10月30日,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举行。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勇,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孟立军、胡俊生、周增宝、郭兴文、王建中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县政府关于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关于创建省级森林城市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审议关于2020年惠民县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调整方案的报告,表决通过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20年惠民县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调整方案的决议。

会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会议书面审议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滨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对全县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养老保险基金预算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人事免职事项。

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杨宝亮,副县长王春平,县人民法院院长杜洪东,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炳琪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