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滨征〔2020〕5号《关于结合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征集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入伍的实施意见(试行)》,从今年开始,结合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征集全日制本科以上毕业生入伍。
一、征集范围条件
参加征集人员应首先通过全国征兵网报名,并符合以下条件:
(一)学历条件。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二)专业条件。不设专业限制。
(三)年龄条件。18周岁至24周岁,时间截至当年12月31日。
(四)其他条件。拟在报考地应征入伍,具有惠民户籍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男性毕业生。
二、征集实施有关程序
县征兵办公室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部门,按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事业单位体检标准,共同组织体格检查。体格检查合格后,县征兵办公室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治考核,并将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双合格人员通报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县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审核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双合格人员档案,档案审核合格后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组织部门、征兵办公室对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双合格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办法组织笔试和面试,并对通过考核的拟征集人员组织公示,县征兵办公室将通过公示人员纳入定兵范围,依据《山东省征兵工作定兵工作规范》,结合体检情况、军兵种要求和个人意愿,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分配去向,并签订有关协议。
服役退伍后,按《实施意见》规定执行,聘用人员在部队服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服役年限计算为工龄。
三、不再聘用被征集人员的情形
(一)在部队服役期间转改士官、考入军校或直接提升为军官的。
(二)服役期间受到刑事处罚的。
(三)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诫对象的。
(四)退伍后未按规定到县(市、区)兵役、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报到的。
(五)达到国家供养终身条件的。
(六)其他特殊情况不适合聘用的。
本意见自颁布之日起实施,详见《公告》。
惠民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