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版:专刊总第2218期 >2020-02-18编印

我县实行“五准一不准” 把好疫情防控关
刊发日期:2020-02-18 阅读次数: 作者: 郑海涛

为坚决把好防输入、防传染、防扩散“三个关口”,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2月15日,我县制定出台了“五准一不准”疫情防控封闭式管理措施,以保障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五准”即企业复工人员持有指定通行证,审核登记(扫码,不能扫码的人工登记)后准予通行(适用于企业厂区和居住区);恢复上班公职人员及战疫情、保运行工作人员持有工作证或单位证明,审核登记(扫码,不能扫码的人工登记)后准予通行;没有设立便利店或实现物资配送的小区(村居),指定家庭成员外出购置生活必需品的,需持有小区(村居)证明(每两天购买一次),审核登记(扫码,不能扫码的人工登记)后准予通行;经营场所复工人员持有工作证或单位证明,审核登记(扫码,不能扫码的人工登记)后准予通行;其他确需外出人员(如就医、突发事件等),持有小区或村居证明,审核登记(扫码,不能扫码的人工登记)后准予通行。“一不准”即其他居民一律不准外出,且不准在公共区域内串门或聚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