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防控工作,构建联防联控、群防群治的严密防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在疫情防控期间实行人员信息有奖举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奖励范围及标准
1月19日后自湖北或途径湖北来惠人员(已登记备案的除外),经举报查证属实的,对线索提报人员每人次奖励1000元。
二、线索举报方式
1.可拨打惠民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综合协调专班电话0543-8197902进行举报。
2.可到惠民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综合协调专班电话现场举报。地址:惠民县卫生健康局办公楼206房间。
三、领取情况说明
1.同一线索,涉及两人以上举报的,奖励首报人;两人以上联合举报的,按一个举报线索奖励。
2.线索确认属实后,到惠民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领取现金奖励。
3.线索提报人的相关信息,我们将严格保密。
4.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惠民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响应终止之日止。
惠民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