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版:综合总第2201期 >2019-12-17编印

致广大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的一封信
刊发日期:2019-12-17 阅读次数: 作者:admin

广大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朋友:

为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公安厅联合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山东省财政厅三部门发布的《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实施意见》(鲁公发【2019】423号),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电动自行车道路交管理,保障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的出行安全,按照山东省的部署要求,自2019年12月1日起,在滨州市全面开展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挂牌工作,截止到2020年5月31日。惠民县将设立二十个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点。

一、所有挂牌点将免费为电动自行车办理登记挂牌。

对符合新、旧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发放正式号牌:新标准电动自行车是指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km/h、整车质量小于或等于55kg、具有脚踏骑行能力等要求的电动自行车;旧标准电动自行车是指最高车速应不大于20km/h、整车质量(重量)应不大于40kg、具有脚踏骑行功能的电动自行车。

对违标的电动二轮车(电动二轮摩托车除外,下同)发放过渡期临时号牌。

二、现场办理电动自行车正式号牌和过渡期临时号牌的,请携带车辆合格证、发票、个人身份证,并现场交验车辆。办理完毕的,现场领牌。

违标电动二轮车(不含电动二轮摩托车)办理过渡期临时号牌的,还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自助申领,自助上传车辆合格证、发票、个人身份证、整车编码、车辆左后45°角照片即可,不需要交验车辆。车主可以选择邮寄号牌或到附近办理点领取号牌。

三、旧标车和违标电动二轮车若《合格证》或发票丢失的,可在办理时填写《电动自行车来历承诺书》,提交身份证明,并核验车辆或照片后,即可办理。

新标车若没有电动自行车《合格证》或发票,需前往购买车辆的商家,补办《合格证》和发票。

四、电动自行车车牌号由系统自动顺序生成,切勿轻信非法中介和商家买卖号牌,受骗上当。

五、电动自行车登记没有纸质行驶证,使用电子行驶证,车主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自助查询使用。

六、下列电动二轮车不子受理登记挂牌:

(一)违规制造,违反“CCC”认证生产许可要求,车辆超出限值的;

(二)车辆来历证明、产品合格证与车辆信息不符的;

(三)非法改装、拼装、算改电动自行车的;

(四)车辆整车编码缺失、凿改的;

(五)属于电动二轮摩托车的。

(六)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情形

广大电动车驾驶人朋友,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个交通参与者的生命安全和家庭幸福,希望大家在增强交通安全意识的同时,养成文明参与并遵守交通法规的良好习惯,远离交通事故的伤害,这是我们共同的社会责任。您的安全是我们的心愿,请您珍爱生命、珍惜家庭,遵法守规,文明骑行电动自行车。让我们一起携手,共创安全、畅通和谐的交通环境,衷心祝愿您出行平安、一生幸福!

惠民县公安局

2019年12月

1111111.jpg

2222222.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