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版:综合总第2196期 >2019-12-03编印

我县全面启动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
刊发日期:2019-12-03 阅读次数: 作者:王俊辉

 近日,记者从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了解到,从2019年12月1日起,为全面加强我省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管理,我省将正式实施电动车登记挂牌。我县积极相应上级号召,全面启动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

记者在交巡警大队事故科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点看到,不少市民前来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业务,其中我县第一张电动自行车号牌(滨州0033201)被市民宫志敏领取。

宫志敏告诉记者:“以前上路没有保障,现在挂上车牌,又入了电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多了一份保障。”

据悉,此次电动自行车号牌发放仅对获得CCC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或2019年4月15日之前购买的符合旧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具备脚踏骑行功能、经核验车辆和资料符合条件的,予以注册登记,核发电动自行车号牌。对不符合上述两类情形的电动二轮车(电动摩托车除外),实行备案登记,发放临时号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针对本次电动自行车上牌,人保财险惠民支公司推出了电动自行车第三者责任保险。“通过投保第三者责任保险,能够提高当事人损失赔偿能力,从而最大限度的保障人民群众的人身及财产安全。”人保财险惠民支公司相关负责人张涵介绍。

县交警大队车管所副所长王晓蕾提醒广大市民:“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挂牌之后,县交管部门将强化电动自行车路面管控,严管通行秩序,严查无牌车辆,严处违法行为,2020年6月1日起,无牌电动自行车严禁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