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发布关于召开调整惠民县城区集中供热价格听证会第二次公告。
一、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9年9月27日上午9:00
地点:惠民县发展和改革局四楼会议室
二、定价方案
(一)惠民县调整城区集中供热价格方案
根据惠民县乐安热力有限公司经营情况、成本监审结果、周边县区收费标准和我县实际情况,拟定供热价格调价方案如下:
方案一: 单位:元/平方米
类别 | 居民 | 非居民 |
不具备实行两部制热价的用户 | 22 | 27 |
具备实行两部制热价的用户 | 基本热价:6.6 计量热价:0.14元/千瓦时 | 基本热价:8.1 计量热价:0.17元/千瓦时 |
方案二: 单位:元/平方米
类别 | 居民 | 非居民 |
不具备实行两部制热价的用户 | 23 | 28 |
具备实行两部制热价的用户 | 基本热价:6.9 计量热价:0.15元/千瓦时 | 基本热价:8.4 计量热价:0.18元/千瓦时 |
(二)供热价格执行办法
1、不具备实行“两部制热价”条件的用户
城区居民用热按建筑面积收费,收费标准为22元/平方米或23元/平方米。
非居民用户按建筑面积收费,收费标准为27元/平方米或28元/平方米。
2、具备实行“两部制热价”条件的用户
具备分户用热计量条件的热用户,供热企业按照用热量收费,标准按照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相结合的两部制热价执行。
方案一执行标准:
居民用两部制热价。基本热价标准为6.6元/平方米,计量热价标准为0.14元/千瓦时。
非居民用两部制热价。基本热价标准为8.1元/平方米,计量热价标准为0.17元/千瓦时。
方案二执行标准:
居民用两部制热价。基本热价标准为6.9元/平方米,计量热价标准为0.15元/千瓦时。
非居民用两部制热价。基本热价标准为8.4元/平方米,计量热价标准为0.18元/千瓦时。
三、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听证人名单
(一)听证会参加人15人
1、消费者8人
毕伟红 陈俊梅 耿树行 郭德英 马建红 王太义 吴新岭 朱岩
(消费者候选人:霍丽丽 孔德林 王忠莲)
2、经营者1人
石 岩 惠民中油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3、专家学者1人
王绍彬 惠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燃热办主任
4、人大代表、政协委员2人
姚洪国 人大代表,县商业公司主要负责人
马增忠 政协委员,人口资源与环境委员会副主任
5、政府部门、社会组织人员3人
王 钟 惠民县财政局综合计划科副科长
张志新 惠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协会主任
王 磊 惠民县民政局信息科科长、办公室副主任
6、旁听人3人
房振娥 李炳玲 希福国
(三)听证人3人
于民林 县发改局副局长(兼任听证会主持人)
王 冰 县发改局副主任科员
杨庆新 听证员
听证会参加人持会议通知,旁听人持本人身份证,新闻记者持记者证,于2019年9月27日8:40前入场完毕。
本次价格听证会的听证方案及成本监审报告,已在惠民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为:http://www.huimin.gov.cn/)的“通知公告”栏内公开。广大市民如有意见或建议,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箱等方式向县发改局反映。
咨询电话:5321551 电子邮箱:hmxwjj@126.com。
特此公告。
惠民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