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版:社会总第2168期 >2019-08-16编印

致广大户外 广告业主的一封信
刊发日期:2019-08-16 阅读次数: 作者:admin

尊敬的户外广告业主:

为消除户外广告设施安全隐患,优化城市空间环境,依据《滨州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及《惠民县户外广告整治工作方案》要求,惠民县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对户外广告进行全面整治。

整治内容以楼顶广告、楼体广告及立柱广告为拆除重点。自行拆除时间为2019年8月1日至8月15日。对未按照要求自行拆除的,将依法进行强制拆除。强制拆除时间为2019年8月16日至2019年11月15日。 


惠民县户外广告整治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7月23日